各市(州)環境保護局、發展改革委、財政局、經信委、交通運輸局、質監局:
為落實《湖南省環境保護“十三五”規劃》《湖南省“十三五”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》《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(2018—2020年)》有關要求,**加強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污染防治工作,有力應對臭氧污染,切實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,現將《湖南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(2018-2020年)》(見附件)印發給你們。請結合本地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和產業結構特點,認真落實方案要求,細化部門分工,落實治理措施,建立長效機制,扎實推進各項工作,推動VOCS污染防治取得積極進展。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,請徑向相關部門反映。
附件:湖南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(2018-2020年)
湘環發2018 11號 關于印發湖南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三年實施方案的通知.pdf